反驳“天赋人权”应该,但只提人权是被法律赋予,这个认识依旧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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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文由“海边缘”推荐,来自《“为什么中国法律中没有天赋人权的概念?”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反驳“天赋人权”应该,但只提人权是被法律赋予,新2皇冠welcome,这个认识依旧不全面。问题当然是当时的法律没有赋予的那些权利怎么办。

不要以为法律没赋予就不该提,很简单地,人人平等就是我们历朝历代直至民国都没有实现的东西,甚至长期以来法律名义上都不成立(比如王公贵族和平民百姓)。我们现在基本实现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人人平等,但依旧无法事实上彻底杜绝不平等现象,可以说,这个对正当权利的追求还是会延续下去的。但问题是,这数千年来,对没有被法律支持的权利的追求该被怎么看待?

如果只谈人权是被法律赋予的,那么这种数千年来人们的正当追求就至少一直是错的,直到新中国成立,这种表述当然是荒唐的。事实上,对并不被法律所支持的合理人权的追求,正是人权能进步的原因所在。这部分内容肯定不能解释为天赋人权,但也同样不是法律框架内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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